时间:2023年5月6日至5月12日
检查人:金德仁
1、群贤楼一楼冰箱内净菜未覆膜;
2、群贤三楼7号档口净菜叠放,警告,现场整改;
3、兴越楼二楼5处灭火器未按时检查,责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整改,并告之食堂经理;
4、南区复印店屋内卫生较差,现场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