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10月27日至11月2日
检查人:王允绍 杨成
1、南区一楼食堂粗加工间,清洁用具摆放不合规范,已通知食堂经理,现已移走洁具到保洁室。
2、北区二楼食堂大厅,员工私人物品乱放,已通知食堂经理,并教育该员工。
3、南区二楼大碗面,仓库内食材用后未密封保存,已通知大碗面档口负责人整改,并现场立即封口食材。
4、北区一楼美食广场,后厨粗加工间员工在地上加工食材,已通知美食广场经理整改。
5、南区二楼缙云烧饼,后厨冰箱食材未密封保存,已通知缙云烧饼档口负责人整改。